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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盈特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

调整投资结构、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盈特焊”、“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博盈特焊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4号),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0.00万股。公司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7,0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2,741.7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0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1,462.0042,283.0011,890.40
2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12,000.0012,000.003,228.53
3补充流动资金30,717.0030,717.0030,717.00

三、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

(一)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技术能力的持续提升以及海外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客户的需求从单一的防腐防磨堆焊装备部件拓展到以防腐防磨堆焊装备为核心的整体锅炉炉膛设备,公司对场地、厂房的需求不断增加,现有厂区生产空间较为紧凑,生产布局存在优化需求。公司根据未来的发展战略,结合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拟增加“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鹤山工业城大凹工业区”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增加实施地点后,将进一步优化募投项目的建设布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确保募投项目产能合理、有效释放。公司拟在新增的项目实施地点开展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根据实际需要,同步调整相关募投项目的投资结构,延长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调整前调整后
实施地点鹤山工业城共和镇共盈路8号鹤山工业城共和镇共盈路8号、鹤山工业城大凹工业区
投资结构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土地购置费用3,124.00-土地购置费用7,995.004,871.00
建筑工程费用15,267.0014,263.00建筑工程费用24,762.0023,757.00
工程其他费用1,705.001,655.00工程其他费用1,705.001,655.00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26,365.0026,365.00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12,000.0012,000.00
预备费1,000.00-预备费1,000.00-
铺底流动资金4,000.00-铺底流动资金4,000.00-
合计51,462.0042,283.00合计51,462.0042,283.00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限2024年10月2026年6月

公司本次增加“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其投资结构、延长其实施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二)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2月竣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结合公司整体资金使用规划、公司业务的发展状况等情况,公司放缓了该项目整体进度,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实施完成。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4月。

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继续实施,能够实现原生产线的自动化升级,推动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制造水平和生产效率,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工业防腐防磨堆焊装备制造等业务的业绩提升产生积极作用。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明显变化。

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系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

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调整事项。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上述事项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实 李季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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