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传真)的方式进行。公司全体7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加会议董事人数及会议举行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未达标,需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0,948,107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422人,需公司支付回购资金29,778,851.04元。公司2名关联董事何齐书先生、刘涛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该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投资监督管理,公司修订了《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费用管控、投资工期管控更加严格,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投资活动,保障公司投资安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制订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7,572,81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15元,募集资金总额179,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609.08万元。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4,004.69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特决定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并代表董事会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