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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3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3-073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洋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新洋丰农业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本次会议为“洋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洋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00。

(四)会议召开地: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 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六)债权登记日:2024年1月5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月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洋丰转债”(债券代码:127031)的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洋丰转债”项下的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1月8日8:00至11:30、14:00至17:30

(二)登记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办法: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四);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四)。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负责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

四);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四)。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四);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二)、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四)。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资料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所需表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自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知后受让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会议召集人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魏万炜 郑 丽

联系电话:(0724)8706677

电子邮箱:000902@yonfer.com

(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三)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一:

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洋丰转债”项下的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1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对原回购方案中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决定以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80元/股(含)。

2019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542,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支付总金额为132,640,583.17元。

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10.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10.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3元/股(含)。

2020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补充更正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12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支付总金额为201,020,117.99元。

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

不超过6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13.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13.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31元/股(含)。

2021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134,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成交总金额为144,060,747.30元。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洋丰转债”于2021年10月8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10月31日回购股份用于转股的数量合计为3,34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共计49,796,348股。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49,796,348股,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04,529,290元变更为1,254,732,942元,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的内容。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公司股本减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就“洋丰转债”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特此提请“洋丰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就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带来的注册资本减少事项,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洋丰转债”项下债务,也不要求公司就“洋丰转债”提供担保。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单位)出席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洋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并于本次会议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债券数量(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洋丰转债”项 下的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附件三: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洋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备注:

1、请在“议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

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公章/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负责人(非法人单位):

代理人(签名):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____

年 月 日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洋丰转债”项 下的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附件四: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洋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洋丰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签名并盖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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