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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3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6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2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何启强、麦正辉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将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及因遗留业务而产生的关联交易总计不超过27,491.92万元(含可能发生的关联担保额度23,800.00万元)。

其中,与中山市创尔特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尔特智能家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691.92万元;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热能”)提供的关联方担保额度不超过23,800.00万元,主要基于该子公司拟对外出售100%股权,若该项交易成交后产生的遗留业务所致。(该事项详见2023年7月1日在四大报、巨潮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但该项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与遗留业务相关交易内容、金额详见下表: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4年度预计金额 (含税,万元)2023年度1-11月发生金额 (含税,万元)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创尔特智能家居出租办公区、厂房、宿舍市场公允价格2,163.342,240.24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创尔特智能家居采购产品市场公允价格1,528.580.50
向关联方提供担保长青热能因遗留业务而产生的关联担保贷款合同/担保合同23,800.00/
合计27,491.922240.74

说明:

1、结合周边租赁市场变化和自身实际业务需求情况,创尔特智能家居于2023年12月向公司提出从2024年度起减少厂房、办公室的租赁面积,并根据当地最新市场价格下调租赁单价。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在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的前提下,双方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本次“向关联人出租资产”类交易根据拟续签的租赁合同交易金额计算2024年度预计交易额度。

2、“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类交易为2021年1月公司出售燃气具制造业务相关子公司股权后的遗留业务。

3、“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类交易为公司拟对外出售长青热能100%股权,若该项交易成交后产生的遗留业务所致。但该项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

若该项交易成交,长青热能原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的贷款将涉及公司作为该笔贷款的担保方变更,公司预计至贷款担保人变更手续完成前与长青热能仍将持续的关联担保额度为34,000.00万元,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23,800.00万元。

关于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的贷款担保人变更事宜,已提前征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的书面同意。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含遗留业务)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2023年度1-11月实际发生金额(含税,万元)预计 金额 (含税,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创尔特智能家居出租办公区、厂房、宿舍2,240.242,443.90100%-8.33%详见2022年12月27日在四大报、巨潮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创尔特智能家居采购产品0.501,528.58100%-99.97%
向关联人提供担保曲江热力因遗留业务而产生的关联担保015,000.000%-100%
合计2,240.7418,972.48100%-88.19%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1、2023年预计发生的“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创尔特智能家居)”类交易是2021年1月公司出售燃气具制造业务相关子公司股权后的遗留业务。其实际发生金额少于预计发生金额,主要由于客户受客观原因影响暂未按此前与公司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下达采购计划,2023年度仅发生少量采购。 2、“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类交易为2022年9月公司对外出售曲江热力100%股权后在贷款担保人变更手续完成前预计发生的公司向曲江热力提供的担保。因贷款担保人变更手续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原担保合同已失效,为此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该项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2023年度1-11月实际发生金额(含税,万元)预计 金额 (含税,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业务。 3、以上数据为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2023年度尚未结束,相关交易仍在持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经核查,我们发现公司202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在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后,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1)部分与关联人开展的遗留业务实际发生金额少于预计发生金额,主要由于客户受客观原因影响暂未按此前与公司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下达采购计划,2023年度仅发生少量采购。(2)“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类交易为2022年9月公司对外出售曲江热力100%股权后在贷款担保人变更手续完成前预计发生的公司向曲江热力提供的担保。因贷款担保人变更手续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原担保合同已失效,为此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该项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业务。(3)以上数据为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2023年度尚未结束,相关交易仍在持续。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山市创尔特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麦正辉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电工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模具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家具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之三第二层之三

2、公司名称: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荣泰注册资本:2,9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中山市南朗镇蒂峰山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1号楼

(二)关联人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9月30日,创尔特智能家居总资产73,287,753.62元,净资产52,486,539.06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879,738.52元,净利润145,337.40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长青热能总资产424,359,770.15元,净资产123,334,963.48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7,342,363.20元,净利润49,824,344.28元。

(三)关联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麦正辉是创尔特智能家居的执行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拟对外出售长青热能100%股权,若交易事项实施成功,长青热能在完成股权转让前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

关系。

(四)履约能力分析

创尔特智能家居经营情况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长青热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公司与上述公司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及遗留业务所致。

三、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因遗留业务而产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按出售相关子公司股权后与遗留业务相关的交易协议价格,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2、协议签订

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交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或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遗留业务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遗留业务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参照市场价格,因遗留业务而产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按出售相关子公司股权后

与遗留业务相关的交易协议价格,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议案的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等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以上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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