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3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由于公司拟对外转让该被担保对象100%股权,若该项交易成交后产生的遗留业务所致。若交易事项实施成功,将及时办理担保方变更手续,担保风险可控。关于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的贷款担保人变更事宜,已征
得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的书面同意。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 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