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3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孙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属于双方正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交易涉及的股权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合理、公允,交易方案有效可行,具有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周亚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会和监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