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8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川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