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以电话、邮件、即时通讯工具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12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洪春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