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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机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3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预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发行不超过26,400万股(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陕煤集团的认购金额预计不超过126,456.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前,陕煤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71,842,572股股份,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0,287,251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陕煤集团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已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次发行将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陕煤集团已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公司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

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特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陕煤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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