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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联: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2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京津路8号4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争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139,349,1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8439%。其中:

证券代码:300850证券简称:新强联公告编号:2023-131
债券代码:123161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30,726,1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44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8,623,0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037%。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结构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5,967,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33%;反对3,375,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221%;弃权6,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6,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237%;反对3,375,2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055%;弃权6,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8%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35,970,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52%;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8,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533%;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总表决情况:同意135,970,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52%;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8,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533%;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35,970,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52%;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8,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533%;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4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135,970,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52%;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8,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533%;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5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135,970,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52%;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8,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533%;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467%;弃权0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6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135,970,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52%;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8,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533%;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7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135,970,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52%;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8,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533%;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8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35,970,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52%;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8,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533%;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9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45,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3,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23,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0%;反对3,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5,970,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52%;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8,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533%;反对3,378,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3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10,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17,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27%;反对10,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肖争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8,633,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6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11,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794%股。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肖争强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 选举肖高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29,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0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08,5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234%股。

肖高强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 选举郝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41,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19,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2%股。

郝爽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选举陈明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8,935,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14,6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718%股。

陈明灿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 选举马在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8,923,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4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02,2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328%股。

马在涛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 选举马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6,360,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5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38,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5216%股。

马伟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李文婷律师、邵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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