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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2号)核准,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8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5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8,900,5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54,440.09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79,959.91元后,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5,966,1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会计师”或“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9)第00581号)。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为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2023年1-6月,公司投入金额为3,215.61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金额51,232.79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本次延期情况

根据成都燃气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成都燃气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
1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2023.122025.12

(二)募投项目近两年开展情况

2022年至今,公司陆续完成了成温邛高速、成灌高速、地铁元华车辆段、成绵乐高铁、成昆铁路等多处高速公路、地铁、铁路穿越工程手续办理及施工工作,项目累计完成72处关键节点施工。至此,公司绕城项目全线管道已实施完毕,实现了绕城项目全线贯通目标。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绕城项目配套7座场站,建设用地全部位于成都市环城生态区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环城生态区内的建设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坚持“先拆旧后建新”及“多拆少建”的原则,逐步减少建设用地面积,建设项目应当在完成拆旧地块的整理和复垦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手续。截至目前,募投项目正按照上述要求推动用地手续办理,正持续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加快推动该项目配套场站建设。

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对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2025年。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成都燃气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做出的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成都燃气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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