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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3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3-072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2月17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田玉波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提供担保额度提升至6,000万元,为子公司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建材”)提供的担保额度不变,仍为4,000万元,本次清青环保调整后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年度担保额度之日止且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为合众建材提供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延长至与上述清青环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相同,前述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期限以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为准。授权期限内,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和融资情况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度和制定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及《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审议通过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1、2、3.01、3.02、3.07、3.10、3.11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董事会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相关议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以公司董事会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韩建河山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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