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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8-30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29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路239
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22日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王一民
     7、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2年8月11日登载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并公告
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8266.03
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3.76%。
     2、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8266.03万股赞成, 0股弃权,
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黑龙江泽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泽敏、孙雪峰
    3、结论意见: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
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泽言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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