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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2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151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12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应对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审计委员会形成的上述文件应在年报中予以披露。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第三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对本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第三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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