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2023年9月7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3年9月28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262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3年12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575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5,6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53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7,8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7,040,044.93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0,827,955.07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5,6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215,227,955.07 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4448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晶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泓生物” )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账户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港下支行
524880055486
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东港支行
1103026329200530570
高端高附加值关
键系列氨基酸产业化建设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无锡东湖塘支
行
10651601040016179
高端高附加值关键系列氨基酸产
业化建设项目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