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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股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3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77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发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相关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公司拟将截至2023年12月22日的节余募集资金2211.0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待支付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统筹与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占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1.12%,未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5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000万张,期限6年。截至2021年11月3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2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972,000,000.00元,已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厦门海天支行账号为027900156310603的人民币账户;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含税)为人民币32,583,350.60元,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为人民币30,739,009.99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69,260,990.0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 000733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人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户金额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天支行2790015631060386,575.54
厦门宏发信号电子有限公司厦门银行海沧支行8011330001970717.42
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4035900104001612892,433.32
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招行厦门分行海天支行5929020245106011,095.93
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厦门银行海沧支行8011350001970628.65
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海天支行9990193559108032,805.45
厦门宏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406581470973439,662.35
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杏林支行1299501001005147941,671,454.68
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12998010010048294919,816,799.93
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厦门杏林支行129951400100071860-
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厦门杏林支行129951100100007521-
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厦门银行总行营业部80101700004382-
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厦门银行总行营业部80101500004383-
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厦门银行总行营业部80101300004384-
厦门宏发信号电子有限公司厦门银行总行营业部80101200004346-
厦门宏发信号电子有限公司厦门银行总行营业部80101000004347-
厦门宏发信号电子有限公司厦门银行总行营业部80101800004348-
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农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4032101404000480920.29
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农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40321038040000988-
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农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40321027040000254-
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厦门分行999019355932501-
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厦门分行999019355965301-
合计22,110,893.56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子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1新型汽车用继电器技改扩能及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用高压直流继电器产能提升项目34,997.4632,000.00
新一代汽车继电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17,522.8016,000.00
2新型控制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扩能产业化项目控制用功率继电器产能提升项目32,912.1730,000.00
智能家居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20,711.5420,000.00
超小型信号继电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10,903.0710,000.00
3智能低压开关元件及精密零部件产能提升项目智能低压开关元件产能提升项目23,756.9022,000.00
开关元件配套精密零部件产能提升项目10,800.001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60,000.00
合计211,603.94200,000.00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智能家居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宏发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智能低压开关元件产能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12,000万元投入“新能源汽车用高压直流继电器产能提升项目”进行扩建。同时,公司对“控制用功率继电器产能提升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截至 2023 年 12 月 22日,本次所涉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各募投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子项目名称募集资金初始拟投入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2023年12月22日累计投入金额节余募集 资金金额
1新型汽车用继电器技改扩能及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用高压直流继电器产能提升项目32,000.0044,000.0044,285.479.25
新一代汽车继电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16,000.0016,000.0016,008.4843.97
2新型控制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扩能产业化项目控制用功率继电器产能提升项目30,000.0030,000.0030,136.440.28
智能家居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20,000.0020,000.0018,247.511,981.68
超小型信号继电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10,000.0010,000.0010,020.310.00
3智能低压开关元件及精密零部件产能提升项目智能低压开关元件产能提升项目22,000.0010,000.0010,128.45167.15
开关元件配套精密零部件产能提升项目10,000.0010,000.0010,032.480.00
4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60,000.0060,136.848.77
合计200,000.00200,000.00198,995.982,211.09

注:累计投入金额若大于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均系各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投入所致;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及使用计划

(一)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持续优化建设方案,降低采购成本,节余募集资金还包括利息收入及待支付尾款。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211.0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待支付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待支付尾款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公司将注销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鉴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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