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医化”)提供担保不超过4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2月2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金城医化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3,000万人民币。
被担保方 | 经审议的 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已使用担保额度(含本次) | 剩余可用 额度 |
金城医化 | 40,000万元 | 19,910.54万元 | 19,910.54万元 | 37,607万元 | 2,393万元 |
注:金城医化签署《借款合同》后尚未发生实际贷款,故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未发生变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
3、法定代表人:张希诚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7年4月5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子烟、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药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2MA3DF0YU8B
8、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最近一年(经审计)又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2年末总资产 | 2022年末净资产 | 2022年营业收入 | 2022年净利润 | 资产负债率 |
1,170,610,363.33 | 640,635,268.25 | 979,613,729.92 | 114,125,728.08 | 45.27% |
2023年9月末 总资产 | 2023年9月末 净资产 | 2023年1-9月 营业收入 | 2023年1-9月 净利润 | 资产负债率 |
1,208,850,191.62 | 644,931,414.89 | 680,471,041.64 | 52,652,440.54 | 46.65%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间:
3.1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3.2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3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3.4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3.5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1,753.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3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8.88%。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