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0 证券简称:泓博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1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详见附件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3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凯庆路59号12幢公司一楼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对应的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2.00 | 《关于预计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为子公司开原泓博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2023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3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议案4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5、议案6、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8日9:00-16: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现场登记、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1月8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凯庆路59号12幢证券事务部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秋丽、蒋胜力
电话:021-50720100
传真:021-50720097 ext. 266
电子邮件:info@pharmaresources.cn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 《授权委托书》;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1230
2. 投票简称:泓博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预计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为子公司开原泓博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注:1、请在“表决情况”栏内“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选择一项打勾(“√”);2、一位股东只能填写一张授权委托书;3、本委托书的有效日期: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盖章/签名: | 受托人签名: |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身份证号: |
委托日期 : 年 月 日 |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3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账号卡号 | |
持股数量 | |
是否委托代理 | |
代理人姓名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邮编编码 | |
备注 |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