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临时)通知于2023年12月1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独立董事有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涉及独立董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议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涉及独立董事有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涉及独立董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议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决议事项中,第1、2项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