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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3

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1第八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一) 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查并提出建议。 (四)董事会授权办理的其他事宜。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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