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钢洛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3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张文洋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并已征得其本人的同意。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张文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关于组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要求;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组建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事项及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第二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薄钧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并已征得其本人的同意。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薄钧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左锐先生、王战民先生、王文武先生、张利新先生、耿可明先生、李旭杰先生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并已征得其本人的同意。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左锐先生、王战民先生、王文武先生、张利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耿可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总法律顾问,聘任李旭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薄钧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方案。

(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徐恩霞 冯月彬 索亚星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