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景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修订后的《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修订后的《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备查文件: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