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具体内容已于2023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