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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2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上午召开本年度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龚秀生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由本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龚秀生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龚秀生女士,1952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民革党员。1969年至1976年间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知青,1977年至1979年间任北京无线电一厂检验科科员,1979年至1985年间任铁道部房建处人事科科员,1985年至1992年间任民建北京市委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至2007年任民革北京市委组织处副处长、宣处处长,2007年入职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审中心总监等职务,现任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监。

除上述披露外,龚秀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龚秀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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