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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各设一名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该委员会会议。各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其做出的提案应提交给董事会审查决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其他委员 |
战略委员会 | 顾维 | 王力学、童孝勇 |
提名委员会 | 慕景丽 | 张华、顾维 |
审计委员会 | 童孝勇 | 慕景丽、王士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华 | 童孝勇、徐园生 |
各专门委员会设立以来,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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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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