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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2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3-076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鉴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陆云峰先生、凌莉女士、狄宁宇先生、胡道雄先生、缪丽峰先生、郭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方攸同先生、沈凯军先生、陈树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沈凯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董事会人数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0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陆云峰先生,197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92年5月至1997年2月,任嘉兴市第二绝缘材料厂采购经理;1997年3月至2016年8月,任海宁市永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8年11月,任嘉兴市大成电气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嘉兴博发新型塑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海宁永大电气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浙江博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3月至2018年5月,任嘉兴市新大陆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云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副董事长凌莉女士为夫妻关系,陆云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25%股份,并通过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9.60%股权,除此以外与公司持有其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陆云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凌莉女士,1975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6年7月至2000年4月,任海宁市邮电局统计员;2000年5月至2006年8月,历任海宁市邮政局会计、财务部经理;2006年9月至2008年10月任嘉兴市永大猛牛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8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海宁永大电气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2月至今任浙江博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5月至2020年10月任嘉兴博发新型塑料有限公

司监事;2020年7月至今任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经理;2007年7月至2018年5月,任嘉兴市新大陆机电有限公司系统管理员、监事,2018年6月至今,任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莉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为夫妻关系,凌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25%股份,并通过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0.53%股权,除此以外与公司持有其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凌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狄宁宇先生,197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9年6月至2017年12月,历任浙江荣泰科技企业有限公司技术主管、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任嘉兴市新大陆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狄宁宇先生通过海宁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88%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狄宁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胡道雄先生,197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01年4月至2003年7月,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

师;2003年8月至2005年11月,任香港三成宏基(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战略副经理;2005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瑞纳智绝缘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商务经理、技术经理;2010年5月至2011年10月,任华博汽车镜(上海)有限公司亚洲销售经理;2011年5月至2018年11月,任嘉兴市大成电气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7年5月任嘉兴博发新型塑料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浙江博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2019年10月任浙江博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道雄先生通过海宁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88%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道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缪丽峰先生,1982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2001年6月至2003年12月,任嘉兴市建设凯腾绝缘材料厂生产主管;2004年1月至2008年2月,任桐乡市南天针织品整理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08年3月至2011年1月,个体经商;2011年2月至2018年5月,历任嘉兴市新大陆机电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助理、车间主任;2018年6月至今,任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生产部副部长、车间主任;2023年11月至今,任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生产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缪丽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缪丽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郭晔先生,198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3年3月,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工程师;2013年4月至2018年6月,任嘉兴市嘉兴市新大陆机电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8年7月至2020年3月,历任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采购部主管、采购部部长;2020年3月至今,任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浙江云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攸同先生,196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7月至1997年3月,历任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高级工程师;1997年9月至2001年3月,于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1年4月至2003年4月,于浙江大学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3年5月至今,就职于浙江大学,先后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研究员、求是特聘教授、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目前兼任中国铁道学会高速铁路委员会委员,中国铁道学会牵引动力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工产品可靠性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小型电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601100)独立董事,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0407)独立董事,苏州鑫丰恒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攸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方攸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凯军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资格,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1988年8月至1998年12月,历任嘉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业务二部副主任、审计三部主任、所长助理;曾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002067)独立董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233)独立董事,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1002)独立董事,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中浩优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1998年12月至今,历任嘉兴中铭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副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董事长;2009年1月至今,任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兼任嘉兴中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久安档案科技服务有限

公司董事长,嘉兴就来帮企业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002404)独立董事,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834639)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凯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凯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树大,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教授。1985年7月至2000年2月,历任嘉兴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讲师、系主任;2000年3月至2023年6月,历任嘉兴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曾任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002648)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库专家,嘉兴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专家,浙江亚迪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国安安全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浙江英德赛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300718)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树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树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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