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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关于公司成为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2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为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

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目前被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玺利”)及六家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等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评选成为恒信等7家公司的重整投资人,但公司尚未与管理人、恒信玺利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续《重整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的签订及法院裁定等法律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履行上述协议还需公司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该等审批程序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相关情况概述

2023年1月5日,西藏自治区曲水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曲水法院”)作出《西藏自治区曲水县人民法院预重整决定书》(2023)藏0124破申1号,决定对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玺利”)启动预重整,并于2023年1月9日指定西藏子产律师事务所、西藏卓然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恒信玺利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启动预重整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临时管理人于2023年3月16日发布《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于2023年4月15日发布《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延期公告》,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延期调整后,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的时限自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3年5月16日止。

曲水法院于2023年6月21日作出(2023)藏012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恒信玺利重整申请,并于2023年7月3日裁定恒信玺利及其六家境内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西藏子产律师事务所、西藏卓然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管理人。

2023年7月12日,管理人面向社会发布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并于2023年9月8日发布招募延期公告,招募延期至2023年10月9日。

上述招募公告具体内容详情请参见西藏自治区曲水县人民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参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情况

在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期间,公司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并提出尽职调查要求,并于2023年3月28日缴纳尽调保证金100万元。

恒信等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被法院受理后,在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期间,公司继续参与重整程序投资人招募,提交框架性重整方案,并于2023年10月9日缴纳恒信玺利等7家公司重整投资保证金2000万元。该框架性重整方案用于表明公司投资意向的非约束文件,不对公司产生法律约束效力。本次重整投资事宜以公司完成尽职调查并履行完毕相应决策程序,且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作为前提条件。

2023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中选通知书》,公司在恒信等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评选中胜出,成为恒信等7家公司重整投资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

恒信等7家公司合并重整事项不影响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不会对本公

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本次公司参与恒信等7家公司的破产重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对公司未来发展有一定意义。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尚未与管理人、恒信玺利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续《重整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的签订及法院裁定等法律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2、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履行上述协议还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该等审批程序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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