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公告临2023-100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公告临2023-101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