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5名,实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5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预案:
1.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预案》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2024年预计/亿元 |
1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 | 385 |
2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92 |
3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含租入资产) | 36 |
4 |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含租出资产) | 13 |
5 | 在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余额 | 720 |
6 | 向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额余额 | 240 |
7 | 在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利息 | 12 |
8 | 向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利息 | 6 |
9 | 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 | 等值于800亿元人民币的外币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正常,总体在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议案》预计范围内;本预案对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认真、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为公司保持稳定的市场份额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授权公司及所属企业2024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预案》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亿元) |
中国船舶 | 外高桥造船 | 44.30 |
外高桥造船 | 外高桥海工 | 5.70 |
广船国际 | 文冲修造 | 1.50 |
永联钢结构 | 0.80 | |
广船装备 | 1.00 | |
总计 | 53.30 |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所属企业为其控制的子公司的担保。鉴于本框架预案中,担保方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授权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4年度实施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50.24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预计为2.025%~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并参考同期基准利率适当浮动;委贷手续费率为0.5‰;资金来源为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委托人 | 受托人 | 贷款对象 | 金额(亿元) |
中国船舶 | 中船财务 |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 15.00 |
外高桥造船 | 中船财务 |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2.00 |
中船澄西 | 中船财务 | 中船澄西(泰州)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广船国际 | 中船财务 | 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南方环境有限公司 广州广船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中山广船国际船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2.20 |
合计 | 22.20 |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船财务委托贷款给其控股子公司,将有
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范围内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且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此外,针对贷款风险,我们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公司应密切关注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跟踪、分析贷款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指标,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2024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预案》
2024年度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总额度预计不超过98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均以保值为目的,只作为用来规避风险的工具而不作为获利的手段,有利于提升公司运行的稳健性。本次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等内部规定,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独立董事认为:中船财务系经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同时,公司结合业务实际,每半年度出具《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已制定《中国船舶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以确保公司与中船财务发生金融业务过程中自有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宁振波) (吴立新) (吴卫国) (王 瑛) (高名湘)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