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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智能:董事会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1

公告编号:2023-128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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