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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智能: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1

公告编号:2023-124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

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以下合称“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承诺”是指承诺人在股改、申请上市、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所作出的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股票限售、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事项,以及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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