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2号)的批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0.00万股(不包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81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6,763,536.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046,463.2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存入指定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7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预计的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差额部分拟用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视声智能化产业园建设项目 | 7,784.44 | 7,784.44 | 5,989.09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215.56 | 3,215.56 | 1,415.56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总计 | 15,000.00 | 15,000.00 | 11,404.65 |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进行的调整,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