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976证券简称:视声智能公告编号:2023-095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2号)的批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0.00万股(不包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81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6,763,536.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046,463.2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存入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7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6,763,536.78元,其中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8,917,148.11元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4,783,018.87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4,783,018.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类别 | 发行费用(不含税) | 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金额(不含税) | 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 |
1 | 保荐和承销费用 | 10,612,886.79 | 1,226,415.10 | 1,226,415.10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4,273,584.91 | 2,801,886.79 | 2,801,886.79 |
3 | 律师费用 | 1,688,385.83 | 754,716.98 | 754,716.98 |
4 | 信息披露费用 | 188,679.25 | ||
合计 | 16,763,536.78 | 4,783,018.87 | 4,783,018.87 |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机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435号鉴证报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435号)《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