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及首次增持情况: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邬好年先生于2023年12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增持了公司股份1,354,2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2%,成交金额为99,009,646.00元,成交均价为73.11元/股。邬好年先生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90元/股,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 增持计划的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2023年12月21日,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副董事长邬好年先生的通知,邬好年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并计划在增持当日起3个月内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邬好年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之子,为邬建树先生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邬好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增持主体邬好年先生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亦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23年12月21日,邬好年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
持了公司股份1,354,2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2%,成交金额为99,009,646.00元,成交均价为73.11元/股。本次增持前,邬好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迈科香港、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筑悦、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邬好年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增持前持股数量(股) | 本次增持 数量(股) | 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占总股份比例 | 本次增持后数量(股) | 本次增持后股份数量占总股份比例 |
1 | 迈科香港 | 693,680,000 | - | - | 693,680,000 | 62.94% |
2 | 宁波筑悦 | 5,407,630 | - | - | 5,407,630 | 0.49% |
3 | 邬建树 | 7,210,308 | - | - | 7,210,308 | 0.65% |
4 | 邬好年 | - | 1,354,200 | 0.12% | 1,354,200 | 0.12% |
合计 | 706,297,938 | 1,354,200 | 0.12% | 707,652,138 | 64.21% |
注:上述股东持股比例加总后与合计的差异系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三、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合理判断及对公司未来持续高速发展的坚定信心,同时为了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
(二)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普通股。
(三)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四)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不高于90元/股。
(五)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六)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3个月,即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3月20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主体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将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后续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