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三达膜: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三达膜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7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与公司及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名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募投项目名称备注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52870188000064276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592902591610588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129950100100360978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431278339766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5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182-302-310-9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129940100100348347补充流动资金已注销
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40355001040039322超募资金已注销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8114901012900186827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129950100100749672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1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352000665013001296240巨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1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40379001040059488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2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观音山支行目前账户正在开设中年产1.4万支卷式膜组件生产线项目-

三、本次拟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监管协议情况

基于募集资金存放的安全性及便利性的考量,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拟将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银行账号:

52870188000064276)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转存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吕岭路支行(后续将尽快完成银行账号的开立),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此次增设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加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司内部决策情况及相关意见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将原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银行账号:

52870188000064276)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转存至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事项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户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另外,公司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 陈国潮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