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七次会议,于 2012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 际到会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和事项: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李泰先生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董事会决定:解 聘李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泰先生多年来对公司 发展所做的积极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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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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