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年10月15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2月2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认真审核后认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认真审核后认为: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2.75万股进行注销。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认真审核后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9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