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韩宝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投票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3人,实进行表决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韩宝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细化分红政策,明确现金分红的目标,更好稳定投资者预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