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64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七章 附则第七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持续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相悖之处,应按以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修改,董事会应及时修订本制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七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公告或通知,是指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有关信息披露内容。本议事规则所称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应当在发布会议通知的同一平台上公告。第七十九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低于”、“少于”、“多于”,不含本数。第八十条 本规则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拟订并负责解释。第八十一条 本规则依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时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十二条 本规则构成公司章程的附件,并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时亦同。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