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72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在第一时间报送公司,以便信息披露义务负责人及时对外披露。
第二十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公司做好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十九条 对外投资及融资事项未披露前,各知情人员均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规定的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的有关条款与《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前述文件的规定执行,必要时修订本制度。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