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作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郭朝晖、施平、周俊明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