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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0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333号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拟聘任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亚泰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下列问题进行核实并做出书面说明:

1. 公告显示,北京亚泰所2022年末合伙人2人,注册会计师5人,收入301.78万元。签字合伙人任海春2023年开始为北京亚泰所服务,项目签字会计师徐成光2023年12月起在北京亚泰所执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魏蔚2023年11月起在北京亚泰所执业。请你公司:

(1)结合项目组主要成员过往审计业务经验、对公司及行业审计业务熟悉程度等因素,详细说明你公司聘任北京亚泰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主要考虑,北京亚泰所是否具备承接并完成你公司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能力;请北京亚泰所结合公司相

关风险情况和北京亚泰所近年来审计业务开展情况,专业审计人员配置情况等,充分论证并说明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请你公司就2023年审计机构聘任事项,说明与北京亚泰所的沟通筹划过程及决策过程、相关推荐人(如有)、推荐人与北京亚泰所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你公司与北京亚泰所及年报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就审计意见等作出约定或其他安排,是否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2.请你公司说明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你公司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是否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以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中兴财所”)为你公司2022年年审计机构,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

(1)请说明你公司与中兴财所前期沟通是否存在争议及具体存在争议的事项,请提供中兴财所关于你公司更换年审会计师事项的书面陈述意见。

(2)请北京亚泰所说明是否已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涉及的内容及范围进行充分的了解与评估,是否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面临的终止上市风险,是否与前任审计机构中兴财所就上述问题及风险情况开展必要的沟通,若是,请详细说明沟

通的具体情况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4.你公司因2022年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季报显示,2023年1-9月,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6.40万元,同比下降

47.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68万元。请你公司结合财务状况等情况,依规做好业绩预告、年度报告编制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充分揭示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请北京亚泰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等要求,勤勉尽责、规范执业,高度关注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以及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等核心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履行充分、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切实承担起中介机构责任。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2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3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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