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传媒)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教传媒)100%股权及江西高校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校出版社)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江教传媒及高校出版社将成为中文传媒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最终交易金额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保证资产定价公允。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二)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够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五)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