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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脉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0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广脉互联技术有限公司和杭州广浩科技有限公司为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为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 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余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未超过5,000 万元(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事宜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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