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进行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江河源”或“大股东”)持有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份约31,564.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河源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累计质押15,181万股(含本次质押及解质押股份数量),已累计质押股份数量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8.10%,占公司总股本的13.40%。
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江河源办理股份质押融资及股份解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近日,江河源与杭州辉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杭州辉岩”)办理了股份质押融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 股数 (万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江河源 | 否 | 3,783 | 否 | 否 | 2023年12月14日 | 2024年12月15日 | 杭州 辉岩 | 11.98% | 3.34% | 日常业务经营资金周转 |
上述股份质押融资用于江河源日常业务经营资金周转,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2. 本次部分股份解质押情况
江河源分别于2022年1月17日、2022年4月20日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融资业务,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01号、临2022-030号公告。
近日,江河源提前归还了上述部分融资款,并解除了对应质押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江河源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4,167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3.2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3.68%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3年12月19日 |
持股数量(万股) | 31,564.52 |
持股比例 | 27.86%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15,181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8.1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3.40% |
3. 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江河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刘载望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业务办理前累计质押数量 (万股) | 本次业务办理后累计质押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江河源 | 31,564.52 | 27.86% | 15,565.00 | 15,181.00 | 48.10% | 13.40% | 0 | 0 | 0 | 0 |
刘载望 | 28,930.79 | 25.53% | 13,790.00 | 13,790.00 | 47.67% | 12.17% | 0 | 0 | 0 | 0 |
合计 | 60,495.31 | 53.39% | 29,355.00 | 28,971.00 | 47.89% | 25.57% | 0 | 0 | 0 | 0 |
江河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刘载望先生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现金流、投资收益、公司股份分红等。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