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举委员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举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优化及改选的基本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决策程序、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原独立董事张复生先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自动失去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资格;(2)董事、总经理石保敬依新规不再兼任审计委员会委员;(3)原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分拆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选举产生新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不变。综上,公司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委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委员 |
审计委员会 |
韩新宽(独立董事) 李祺(独立董事)、宋华伟(独立董事)
宋华伟(独立董事) 李祺(独立董事)、徐卫锋
提名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祺(独立董事) 韩新宽(独立董事)、徐卫锋
徐卫锋 石保敬、李向前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及选举委员是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所做的调整,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