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及修订背景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同意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864,500股限制性股票和386,66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回购注销”),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12月19日完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同意在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公司股份总数由1,307,652,222股相应减少为1,305,401,055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07,652,222元相应减少为人民币1,305,401,055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和办理前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事项。
二、变更及修订内容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之处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7,652,222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5,401,055元。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307,652,222 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305,401,055 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后续将根据工商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事项。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项已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予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