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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电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0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3-104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水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已提前15天发出公告通知,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1,999,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90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766,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9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水良,董事兼财务总监杨友良,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韦颐,总工程师岳振国,副总经理王玮、陆国杰、金金元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做好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对《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999,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999,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做好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编号2023-09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999,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借新还旧贷款、开具承兑汇票、保函、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借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融资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有关业务的相关合同等所有文件(包括以自有资产为融资提供担保、反担保的合同),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999,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同时更好地开展业务,现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075,5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朱水良、王善良、王明珍、朱韦颐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五)《关于7,542,422100%00%00%

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晓枫、季思航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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