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三友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6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43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9.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271.4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937.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333.85万元。截至2020年7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646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进度 |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年产5万张“铜包钢”不锈钢阴极板生产项目 | 6,224.54 | 5,160.24 | 82.90% | 2023.12.31 |
2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4,543.76 | 1,390.75 | 30.61% | 2023.12.31 |
3 | 市场营销与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1,565.55 | 337.79 | 21.58% | 2023.12.31 |
合计 | 12,333.85 | 6,888.78 | - | -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的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市场营销与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万张‘铜包钢’不锈钢阴极板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沿海工业城,项目地址南面沿海,规划前为临时垃圾场,并建有高压线。公司进驻园区前,当地政府需组织完成搬离垃圾场、拆除高压线、场地回填及加固沿海河堤等工程项目。因受疫情等因素综合影响,对项目进程造成一定程度的延误。加之近几年疫情反复,募投项目“市场营销与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推进也受到一定影响。
根据市场环境,为了尽快形成有效生产能力并产生效益,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中将主要精力和资金用在“年产5万张‘铜包钢’不锈钢阴极板生产项目”的建设上,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截至2023年12月15日,厂房已完成审计验收,大部分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成,预计能在原计划时间投入使用。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市场营销与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由于受外部宏观环境的影响,项目进度有所放缓,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也晚于预期。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市场营销与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
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审慎原则作出的,合理结合了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友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国融证券对三友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