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丹青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许丹青 | 是 | 52,500,000 | 52.51% | 14.40% | 2017年11月27日 | 2023年12月19日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备注:许丹青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原质押用途为以质押资产对公司2017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质押担保。由于公司2017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12月6日到期,到期前大部分债券已转换为公司股票,未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已足额兑付,因此上述质押股份予以解除质押。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拍卖等)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丹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9,981,000股,其中74,985,750股为高管锁定股;许松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980,000股,其中21,735,000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1日